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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 师 简 介
杨春海律师(
手机:18761033765
)
2009年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指导老师张晓辉为海南省律师协会第8届会长);
2010年-2015年2月江苏济恒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
2015年3月合伙创办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
2025年6月合伙创办江苏中谦律师事务所。
杨春海律师,办理过大量的离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办案经验,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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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海律师 2009年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指导老师张晓辉为海南省律师协会第8届会长);2010年-2015年2月江苏济恒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2015年3月合伙创办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2025年6月合伙创办江苏中谦律师事务所。杨春海律师,办理过大量的离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办案经验,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律师咨询电话:87666 114 律师预约电话:87666 114(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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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情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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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泰兴杨春海律师
杨春海律师
咨询电话:18761033765
发表日期: 2020-11-13 14:16:36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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