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杨春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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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 师 简 介
杨春海律师(
手机:18761033765
)
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创办网站宗旨:普及婚姻法律,抚平心灵创伤,提供法律帮助。
杨春海律师,2008年进入律师行业;2012年,被泰兴市司法局、泰州市律师协会泰兴分会评为2011年度律师行 业先进个人;2015年,合伙创办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2018年5月,在苏州大学举办的“2018年度泰州市律师 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班”学习结业。
杨春海律师,办理过大量的离婚案件,亲力亲为,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办 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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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离婚协议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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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离婚协议效力如何?
泰兴杨春海律师
杨春海律师
咨询电话:18761033765
发表日期: 2020-11-28 15:17:42
答,不生效。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身份关系不因双方约定解除,同时,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也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能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该协议, 也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另一方当事人履行该协议,因此,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的约定不生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 14 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泰兴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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