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杨春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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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 师 简 介
杨春海律师(
手机:18761033765
)
2009年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指导老师张晓辉为海南省律师协会第8届会长);
2010年-2015年2月江苏济恒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
2015年3月合伙创办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
2025年6月合伙创办江苏中谦律师事务所。
杨春海律师,办理过大量的离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办案经验,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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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海律师 2009年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指导老师张晓辉为海南省律师协会第8届会长);2010年-2015年2月江苏济恒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2015年3月合伙创办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2025年6月合伙创办江苏中谦律师事务所。杨春海律师,办理过大量的离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办案经验,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律师咨询电话:87666 114 律师预约电话:87666 114(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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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常识
→ 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离婚协议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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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离婚协议效力如何?
泰兴杨春海律师
杨春海律师
咨询电话:18761033765
发表日期: 2020-11-28 15:17:42
答,不生效。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身份关系不因双方约定解除,同时,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也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能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该协议, 也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另一方当事人履行该协议,因此,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的约定不生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 14 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泰兴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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