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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海律师(
手机:18761033765
)
2009年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指导老师张晓辉为海南省律师协会第8届会长);
2010年-2015年2月江苏济恒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
2015年3月合伙创办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
2025年6月合伙创办江苏中谦律师事务所。
杨春海律师,办理过大量的离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办案经验,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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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海律师 2009年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指导老师张晓辉为海南省律师协会第8届会长);2010年-2015年2月江苏济恒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2015年3月合伙创办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2025年6月合伙创办江苏中谦律师事务所。杨春海律师,办理过大量的离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办案经验,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律师咨询电话:87666 114 律师预约电话:87666 114(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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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常识
→ 夫妻中一方无民事行为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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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一方无民事行为如何离婚?
泰兴杨春海律师
杨春海律师
咨询电话:18761033765
发表日期: 2020-11-28 14:47:17
(一)夫妻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只能提起诉讼离婚。《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是夫妻自愿离婚,如果一方已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了。由此可认为,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就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其他亲属不能代理其进行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夫妻中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受理,应告知他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亲属首先要确定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法定代理人的范围:父母、成年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成年兄弟姐妹,如果没有上述范围的法定代理人,可根据民法、民诉法规定的方式确定法定代理人。
(三)这种离婚诉讼,可以协议结案。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与对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可由法院直接判决结案。 泰兴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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